项目概况
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03-2018001-0005
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编号:442000-202003-2018001-0005;本地计划编号:行政(20)0234
(3) 采购项目内容: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硬件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并通过合格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19年至今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网上参与投标并在开云在线登录官网-开云(中国)处购买招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云在线登录官网-开云(中国)(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开云在线登录官网-开云(中国)二楼政府采购部。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和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投标的方式。初次参与我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如本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点击“我要投标”后按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注: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成功划达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6、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可自行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永安一路10号
联系方式:0760-23889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开云在线登录官网-开云(中国)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
联系方式:0760-88962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熳叶、范凯婷(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760-88962062
发布人:开云在线登录官网-开云(中国)
发布时间:2020 年12月4日